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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推荐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专业培训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2015-04-16


各单位:
为提高教育财会培训质量,建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中国教育会计学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在高校财经类专业的教授、总会计师、财务处长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中推选担任培训班授课教师。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培训内容推荐人选,并填写《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专业培训教师推荐表》或《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具体内容详见财务处网站。请于4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财务处综合科:Email: 13506401779@163.com 电话:82911079。


财务处
2015年4月16日


  附件1:关于推荐国有资产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中教会秘2005第003号文).doc
  附件2:关于推荐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专业培训教师的通知 (中教会秘2015年第004号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