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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
 2014-04-24

各学院(部、中心)、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校内预算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校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现下达各部门预算控制指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山东财经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再调整。各部门要根据本次下达的预算,尽快做好安排落实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深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二、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积极组织收入。贯彻落实《山东财经大学学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将学生缴费率与教学部门经费指标挂钩。

三、公务费、教学管理费及业务费管理,按照“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其中公务费、教学管理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资料费;业务费主要用于专项业务支出,公务费、教学管理费可用于弥补业务费不足,但业务费不能用于公务费和教学管理费。专项经费(含学科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四、严格执行财经规章制度,规范进行财务信息公开,落实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学校将调度校属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五、各部门请于42425日到财务处领取《2014年部门预算指标分配表》。联系人:徐超,电话:8291117671176),领取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208室。

附件:2014年部门预算指标分配表

山东财经大学

2014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