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级全体同学:
为了保证新学期选课、注册顺利进行(选课安排见教务处通知),根据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次学生宿舍调整情况及学生公寓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缴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办理。
一、缴费范围
所有在校的普通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按所学专业标准缴纳,明细见下表:
专 业 |
收费标准(元) |
外语 |
4000 |
体育专业 |
4500 |
经、管、法、文专业及相关热门专业 |
3400(热门专业3740) |
理工专业及相关热门专业 |
3600(热门专业3960) |
艺术专业 |
6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15000 |
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软件外包) |
8800 |
2.住宿费
按实际入住公寓标准缴纳,明细见下表:
公寓楼号 |
收费标准(元) |
舜耕校区1——9号公寓 |
800 |
舜耕校区10、11、12号公寓 |
1200 |
舜耕校区13、14、17、18号公寓 |
800 |
舜耕校区19、21号公寓 |
1000 |
圣井校区学生公寓 |
1200 |
燕山校区1、2、3、6号公寓 |
600 |
燕山校区5、9号公寓 |
研究生1200,本科生1000. |
燕山校区4、10号公寓 |
800 |
燕山校区7、8、11号公寓 |
1000 |
明水校区学生公寓 |
800 |
3.保险费
2012级学生需缴纳2014—2015学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40元。
三、缴费方式
银行批量代扣是缴费的唯一形式。学校不受理任何现场交费业务。
请各位同学在2014年8月24日之前务必将至少多于应缴费用总额10元的款项存入各自的专用银行卡中,学校从8月24日起按照每位同学应缴费数额,从银行卡中扣收。
缴费票据由学生所在学院转发,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四、注意事项
1. 各位学生可在8月29日自查本人银行卡余额,确认是否代扣成功。
2.不在学校住宿的同学务必在放假(7月14日)前把走读证明送到财务处收费科。
3.因未按规定办理导致扣款失败而影响选课的学生,后果自负。
4.学校统一开设的银行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专用账户。除每年用于缴纳学杂费外,日常奖助学金等的发放均使用此账户,希望同学妥善保管。
5.有关缴费事项请与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88525851,82911045。
财务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