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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办理农行公务卡等业务的通知
 2014-11-06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为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强化财务管理,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省财政厅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我校于2013年12月出台了《山东财经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7项强制性支出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详见附件)。今后我省将逐步扩大公务卡结算项目范围,我校的执行也会及时跟进。
为配合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我校前期与农行高新支行签署协议由银行工作人员到校采集信息,为在职职工办理公务卡。鉴于部分职工因各种原因未能办理,为不影响广大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经与开发区农行协商,银行将再次到校为职工办理公务卡,同时为教职工免费办理工资卡网上银行业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需要办理公务卡和工资卡网上银行的教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到指定地点统一办理。
2、信息采集地点:燕山校区 一号教学楼大厅
舜耕校区办公楼207
3、信息采集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周末休息)。不能参加集中办理的教职工可到农行高新支行办理(花园路61号,火炬大厦对面)。
4、联系人:邵伟然,联系电话:88525840。



财务处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