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2012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按照教育厅财务决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各种往来账款
核销暂付款,保证年度财务决算的真实完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不归还或不核销者,属于违规违纪行为”。 我校目前仍有大量的未核销借款。暂付款无法体现支出,直接造成学校收支不平衡、项目虚假结余、固定资产反映不实、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各单位、各借款责任人高度重视暂付款的及时核销,下大力气彻底清理核销暂付款,不得造成跨年度业务。
二、年终结转
本年度报账时间截至
财务处
二0一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