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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暂付款项的通知
 2014-11-06

校属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暂付款管理,做好学校2014年度年终决算工作,依据《山东财经大学往来款管理暂行规定》、《山东财经大学经费报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财务处将对所有暂付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凡在学校财务处仍有借款未结算或未归还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4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结算及还款手续。逾期未归还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