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商定的科研经费到帐后,经费落实个人专项管理流程,现将流程公布如下:
一、在收到科研经费后,财务部门当日(最迟两个工作日)通知科研部门;
二、科研部门根据经费性质(科技、社科)进行分类确认,并将经费详细情况(级别、负责人、项目金额、提取管理费额度等)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通知财务部门,并通知科研项目人员;
三、财务部门在收到科研部门通知后,增加个人科研经费项目,编制项目经费清单,经分管财务校领导审签后列入个人经费核算项目账。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和经费支出。
其他需要补充的问题:
1.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因2012年横向科研项目需要上缴国库,故经费的使用需要上缴,并申请回学校方可使用。
2.部分纵向经费以汇总数到学校财务,财务部门无法根据经费数额等信息确定该科研项目性质、包含人员等信息,故科研负责人在不确定科研经费是否到账的情况下,可咨询科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