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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本科高校捐赠,拓宽高校筹资渠道,进一步 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自 2018 年起,省财政对省属普通本科高 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配比资金补助。为规范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 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 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