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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 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7〕 9 号
财务处 2017-09-13

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8 号)要求,为提高我省高水平应 用型立项专业(群)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 制定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现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