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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1-21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来款项清理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往来款管理规定》(政财〔2014〕3号),请在规定期间借款尚未归还、报销的各部门(项目)借款人,务必及时办理借款结算业务。如不能取得发票进行报销,对个人项目的借款请以资金方式予以归还,公务项目借款确实无法报销的,请出具详实书面说明。对逾期不结清借款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有关借款人员,将按照学校往来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开始,从借款人及部门(项目)负责人工资中进行扣款,同时暂停办理借款人员的一切资金业务。

二、票据清理

各部门领用的票据,请于12月20日前交回财务处,办理核销或续借手续。预借的票据,预借票据责任人应督促对方单位于12月5日前付款至学校账户,并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若对方单位在规定期限不能付款的,请及时收回票据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

三、收入清理

请有关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各类收入进行催缴,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上缴学校。

四、已经进入招标程序,计划年底前支付资金的项目,请有关部门加快进度,尽快结算。

五、本年度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望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尽快整理相关票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处理各项业务经费的报销结算,以及各项收入的清缴和票据的缴销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财 务 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