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日期
本年度财务报销结算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财务票据投递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望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尽快整理相关票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处理各项业务经费的报销结算,并按照财务投递要求将票据提前投递至部门所在校区的财务处票据投递箱内,投递箱分别设在燕山校区、舜耕校区办公楼一楼。
二、招标项目结算
已经进入招标采购程序,计划年底前支付资金的项目,请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进度,尽快报销结算。
三、借款清理
尚未在规定期间归还、报销的各部门(项目)借款人,务必及时办理借款结算业务。如不能取得发票进行报销,对个人项目的借款请以资金方式予以归还,公务项目借款确实无法报销的,请出具详实书面说明。对逾期不结清借款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有关借款人员,将按照学校往来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自2021年1月开始,从借款人及部门(项目)负责人工资中进行扣款,同时暂停办理借款人员的一切资金业务。
四、来款清理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需全面梳理相关科研及部门来款信息,及时进行来款认领。银行来款信息请登录服务门户“财务系统”,在“银行回单认领”中查询。
五、收入清理
请有关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各类收入进行催缴,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上缴学校。
六、票据清理
各部门领用的票据,请于12月20日前交回财务处,办理核销或续借手续。预借的票据,预借票据责任人应督促对方单位及早汇款至学校账户,并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若对方单位在规定期限不能付款的,请及时收回票据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
财务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