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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2025-06-10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本次巡视要求,财务处将对全校各类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时间

清理范围:学校各部门、各学院2025年531以前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

清理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

二、清理内容

1.各部门、学院日常公用借款

2.水、电、暖借款

3.修缮工程借款

4.学校各类垫付款

5.上述未涵盖的其他挂账时间较长、长期未清理核销的应收款项。

、清理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及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核对欠费清单后续将点对点转发至所属单位。

对于各类借款,务必在业务结束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冲销的,需提交书面说明(说明原因、预计处理时间、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对于长期挂账、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款项,务必详细说明情况,并尽快清理到位。

如需提交说明材料请于2025年71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燕山校区行政楼130房间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联系人:张叶,联系电话:88525829)。

对于逾期未清理且不能提交情况说明的借款,财务处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往来款管理规定(修订)》(政财〔2023〕7 号)等规定,将暂停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后续借款采取工资、项目经费中扣款等方式清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经办人是往来款项清理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联系财务处将积极提供指导和协助。

往来款项清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对规范财务秩序、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6月10